最近,卫生部宣布了一批新的国家标准,其中《预包装食物标签通则》(GB7718-2011)受到了普遍关注。该标准将于2012年4月20日实验,相较于现在实验的该标准2004版,新版(以下简称2011版)有九大方面转变,相关企业应实时相识。 1、修改了适用规模。2004版标准适用于提供应消耗者的所有预包装食物,而2011版将适用规模修改为直接提供应消耗者的预包装食物标签和非直接提供应消耗者的预包装食物标签,并明确指出2011版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物在蕴藏运输历程中提供�;さ氖澄锎⒃税氨昵⑸⒆笆澄锖拖种葡质凼澄锏谋晔�,使标准的适用规模越创造确。 2、修改了部分术语界说。2011版标准修改了预包装食物和生产日期的界说,增添了规格的界说,作废了生涯期的界说,但保质期要求维持稳固。 3、修改了食物添加剂的标示方法。2004版标准划定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示详细名称,其他食物添加剂可以按GB2760的划定标示详细名称或种类名称,而2011版标准明确划定食物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物添加剂的通用名称。 4、增添了规格的标示方法。2011版标准在划定产品净含量标注方法的基础上增添了规格的标示要求,划定统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物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标示规格。 5、修改了生产者、经销者的标示方法。2004版标准划定了标签上需要标注制造者、经销者依法注册的名称和地点,而2011版标准划定除了名称和地点外还需标注联系方法。同时2011版标准明确入口食物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法。 6、修改了强制标示内容字符高度的要求。2004版标准划定包装物或者包装容器最大外貌积大于20平方厘米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2011版标准将最大外貌积增大到35平方厘米。 7、增添了致敏物质的推荐标示要求。2011版标准枚举了大豆、乳及乳制品、坚果等8类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的食物及其制品,并划定若是这些食物及其制品用作质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相近位置加以提醒。 8、修改了附录A中最大外貌积的盘算要领。2011版标准在盘算最大外貌积时划定包装袋等盘算外貌面积时应除去封边所占尺寸,使最大外貌积盘算越发科学准确。 9、增添了附录B和附录C。2011版标准增添了附录B《食物添加剂在配料表中的标示形式》和附录C《部分标签项目的推荐标示形式》,通过举例的方法使标签标准划定条款更易于明确掌握。 《预包装食物标签通则》与入口食物企业亲近相关,磨练检疫部分提醒企业要认真研究2011版标准要求,设计切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标签,以免因标签缺乏格而影响产品入口。同时,磨练检疫部分提醒企业要关注新标准的实验时间,阻止因库存旧标签过多造成损失。 (本文泉源:宁波网-宁波日报 黄亦馨 许翰平)